为加强浦城县残疾人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联络员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福建省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办法》、《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残疾人工作的纪要》([2019]1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浦城县残联决定通过公开招考形式,为17个乡镇和县残联5个专门协会共招聘20名残疾人联络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岗位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基本素质高的残疾人及残疾人直系亲属或优秀社会人员聘用到残疾人联络员岗位上工作。 二、招聘名额 莲塘镇、万安乡、富岭镇、水北街镇、仙阳镇、忠信镇、官厝乡、官路乡、九牧镇、盘亭乡、临江镇、石陂镇、濠村乡、永兴镇、古楼乡、山下乡、枫溪乡等17个乡镇各招聘1名,县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招聘3名专职残疾人联络员(集中在县残联办公),共计20名。 三、招聘条件 1、乡(镇)专职残疾人联络员岗位:具有浦城县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三至四级、视力四级、听力四级且能够胜任残疾人联络员工作的残疾人;允许残疾人直系亲属参与乡镇残疾人联络员岗位选聘。县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招聘的3名专职残疾人联络员(集中在县残联办公)岗位,允许具有浦城县户籍,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三至四级、视力四级、听力四级且能够胜任残疾人联络员工作的残疾人、残疾人直系亲属和社会优秀人才参与选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 3、乡镇专职残疾人联络员,对象为残疾人的,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对象为残疾人直系亲属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年龄:乡镇专职残疾人联络员原则上,男性在18-45周岁,女性在18—40周岁之间。县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招聘的3名专职残疾人联络员(集中在县残联办公),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岗位职责 1、乡镇残疾人联络员协助乡镇残联理事长开展工作。 2、联系所辖乡镇、社区各类残疾人,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状况和需求,听取意见,反映心声;同时向残疾人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思想政治工作。 3、配合县残联、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文体、扶贫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4、完成各级残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岗位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17个乡镇残疾人联络员和在县残联集中办公的专职残疾人联络员,按我县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中其他辅助性岗位人员(每月19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年终一次性奖金(三个月工资),个人缴纳部分在补贴中扣减,各乡镇残疾人联络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由各乡镇自筹,其余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管理 17名乡镇残疾人联络员和3名在县残联集中办公专职残疾人联络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实行一年一聘,每年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积极,能够胜任的给予续聘,对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乡镇要将专职残疾人联络员纳入同类人员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建省残疾人在线(网址http://www.1203.org/)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及审查时间为2020年1月6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设在浦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浦城县五一三路165号二楼),联系人:占有钦,联系电话:6028887。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对象是残疾人的还需提供有效二代残疾人证;对象若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户口簿、直系亲属残疾人的二代残疾人证。 2、浦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联络员报名表一份; 3、2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由县残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七、考试办法 (一)考试类型为计算机上机操作,由县残联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岗位知识1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办公软件基本操作90分),设最低入围分数线。 (二)考试时间:2020年1月16日9:00-10:30。 地点:浦城二中求真楼三楼机房。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考试录用:按分岗位报名,县残联招聘3名,17个乡镇各招聘1名,报考同一岗位取分数最高的考生进入考核,如有放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则加试一场。 (四)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建省残疾人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备案:公示期满,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县残联会同所在乡镇研究同意后,与聘用单位主管部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八、纪律要求
招聘上岗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